SILLC 介紹
杜克大學法學院於暑假期間開設暑期課程,讓當年度來自世界各地的訪問學者與LL.M.國際學生自由參加,課程為期約5個星期。以我參加的2017年度SILLC課程為例,課程主要由兩位法學院的老師全程帶領,並有博士班的學生擔任助教,也會邀請法學院的老師來演講。除了課堂教學與討論外,也會安排許多課外活動,讓同學間有更多交流機會,鍛鍊自己的語言能力與結交各國好友。
由於前往美國時我的英文能力仍不足,也希望在訪學正式開始前能先熟悉美國法學院的上課模式,我報名了2017年度的SILLC課程。這年的SILLC課程約有30幾位學生,分別來自台灣、日本、韓國、中國大陸、泰國、印尼、印度、哈薩克、德國、義大利、法國、土耳其、波蘭、巴西、智利、巴拿馬、哥倫比亞、加拿大、墨西哥等地,其中不乏許多該國家的法官、檢察官、律師或法律從業人員,學生組成相當多元,也讓課堂討論上能接觸到不同國家與不同法律從業者的觀點。
SILLC 授課方式
SILLC課程每天早上都有1個小時的小組討論課,把全班分成兩組,一組大概16位左右的學生,由一位授課老師和一位助教帶領,每個學生要準備一則新聞和一個法律單字,輪流發表。藉由這樣的方式讓每位同學都有訓練口語表達的機會,一些同學一開始可能過於害羞不敢發言,但老師都會用引導的方式慢慢帶領。
一開始我也屬於那種不太敢說話的群體,但想到自己遠赴美國,為的就是希望增進自己,克服自己的劣勢,也希望讓法學院老師看到自己的進步,我在心裡默默要求自己,每堂小組討論課和每天的大班課都一定要舉手發言一次。同學們彼此間也都十分尊重,當一個人發言時,其他同學都會聚精會神地看著發言者,無形之中也給予自己鼓勵,希望能透過非自己擅長的母語,把想要表達的內容傳達給其他英語使用者。隨著一次次的練習,對我而言,每次舉手的心跳速度跟猶豫程度都慢慢的減低,明顯可以感受到自己的進步。
SILLC課程每天的行程大致是,早上一小時的小組討論課,之後全班一起上大班課,內容包含法學寫作、美國法律體系、美國憲法等,每天都有閱讀材料需要事先閱讀。大班課有時也會邀請法學院老師來做演講,例如介紹美國選舉制度等。

午餐時間全班會一起在法學院的公共空間Star Commons用餐,法學院也會安排不同領域的一到兩位教授前來和同學們一起用餐,讓我們可以藉由這個機會了解教授的所學專業、開設課程,甚至生活上的問題都可以向教授們請教,十分溫馨。

SILLC 課外活動-Potluck Party
下午和週末則參加SILLC的課外活動,例如參加potluck party,每位同學負責準備一道自己國家的菜餚,並向其他國家的朋友介紹。我和好友準備了滷味、仙草凍和杏仁豆腐,還煮了紅豆、綠豆等當作配料,其中仙草系列更是大受歡迎,可能是因為外國朋友沒有看過這種整個黑黑的甜點吧!

(感謝Angela拍攝與分享)

(感謝Angela拍攝與分享)



(感謝Angela拍攝與分享)
除了potluck之外,SILLC也在週末安排全班一起去Dean的家開party,提供許多同學間課外交流的機會。
SILLC 課外活動 – 3A棒球賽欣賞
由於杜克大學所在的城市Durham就有一支美國職棒小聯盟3A的球隊德勒姆公牛隊(Durham Bulls),其隸屬於美國職業棒球大聯盟坦帕灣光芒隊(Tampa Bay Rays)的3A成員,SILLC課程也安排同學們一起去其主場球場達勒姆公牛運動公園(Durham Bulls Athletic Park)欣賞比賽。


SILLC 參訪活動 – 律師事務所/法院
除了課堂教學外,我們也有教室外的實地參訪課程。例如參訪當地律師事務所進行座談,使我們更加了解當地律師執業環境與就業市場。另外也參訪聯邦上訴法院與州法院,並進入法院旁聽、參觀陪審員的評議室及休息室,並向我們解說相關的訴訟程序規定。
我也把握機會在參訪過程中向聯邦法官請教有關訴訟中無資力被告聘請專家證人的權利的議題,法官告訴我說基於美國憲法第6條規定,被告有access to attorney和專家的權利,故若今天被告無資力自行聘請專家證人,可向法院提出聲請,請法院以法院經費聘請專家證人,但被告必須提出聘請專家證人的必要性及費用,法院有裁量權決定究竟是否聘請專家證人,目的就如我所說的,要促進被告與檢察官間之武器平等。
課程安排也讓我們進行模擬審判,並試充陪審員。進行方式是把全班分成兩組:法庭劇組與陪審團組。陪審團組共12人,其他同學則為法庭劇組。法庭劇組事先會拿到劇本進行排練,同學分別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證人等角色,在法學院裡的模擬法庭演出。陪審團組則需仔細聆聽案件審理經過,當法庭劇演出結束後,陪審員們要一起移動到隔壁房間進行討論,由首席陪審員(Foreperson)首先發表意見,之後其他11位陪審員陸續發表自己的看法。我也是陪審員之一,根據剛才聽到的被告說法,我提出了被告主張幽靈抗辯(ghost defense)的可能性。之後回到模擬法庭中,身為以色列檢察官的助教Nir跟大家解說案件的可能抗辯方向、需要注意的證據問題等,是一次有趣的學習經驗。

(感謝Angela拍攝與分享)

SILLC 期末成果 – 面談與報告
SILLC課程接近尾聲的那週,法學院安排每位同學可以和一位助教進行一對一的30分鐘面談,讓我們藉著這個機會和助教請教學業安排或生活上的問題等等。由於我初到杜克的第一年是擔任訪問學者,要對於我在台灣的博士學業開始進行研究,我選擇和來自以色列,並擔任以色列檢察官的助教Nir進行面談。
這次面談真是收穫滿滿,首先我就台灣鑑識會計及專家證人制度的現況向Nir做介紹,他基於先前研究及實務經驗給了我很多研究的方向,並稱讚我是很friendly的人,always smile,English is so well(讓我頓時覺得好心虛),而且非常的認真,一定會有很棒的研究成果,說不定有一天我還會改變台灣的法律!得到Nir的鼓勵,讓我對於自己更有信心,也在心裡決定要把這個題目研究好,希望日後能提出對台灣法制的有用建議。
SILLC課程的最後一天,由全班同學一一上台進行5分鐘的報告,我選擇我的論文主題「專家證人」(Expert Witness)做報告,介紹台灣與美國的制度差異,並簡短介紹自己先前在台灣做過的實證研究結果,幾位同學在我報告後給我肯定,也加強我繼續在這個領域的研究動力。

SILLC課程正式畫下精彩句點,課程雖然忙碌,但非常充實精彩,對語言能力的精進、與國際同學的相處、對美國法學院學習文化的認識都有非常大的助益,更因為參加這個課程認識了非常多的好朋友!課程結束時真有捨不得的感覺,也感謝自己參加了這個課程,才能留下這麼多美好的回憶!

SILLC 同學一起參加Trolley Pub
SILLC課程全部結束當晚,班上共有14位同學一起去參加Trolley Pub,大家邊喝酒或飲料邊踩腳踏車,是一次很特別的體驗!

結語
SILLC的課程給我最大的幫助,是提升了自己的語言能力,以及與SILLC同學建立的深厚情誼。我在畢業離開美國之後,有保持密切聯繫的朋友多半是SILLC期間的同學,比較少是我就讀LL.M.時的同學,我想是因為SILLC五個星期的時間,大家密切的每日相處,週末也常約出去一起旅行,而建立下的深厚基礎。雖然SILLC學費不貲(我2017年參加時學費折合台幣約12多萬元),但我至今仍認為是非常值得的投資,更帶給我非常精彩的一個暑假!
SILLC期間和同學一起至夏洛特、威明頓旅行,還前往南卡追逐日全蝕,相關文章請參考以下延伸閱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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