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往杜克大學留學前,我曾有機會在台灣就讀碩士班時參加所上舉行的美東參訪團,拜訪幾間美國大學法學院,該次旅行也在心裡埋下希望有朝一日出國留學的夢想種子。而真正讓我實現留學願望的,是2016年教育部開辦的「國際共同人才培育計畫」獎學金,至今仍深深感念於心。
與杜克大學法學院的第一次邂逅
在這次前往美國留學前,我曾經拜訪過美國兩次,因此對於美國並不算陌生。
我和Wei人生的第一次出國,就是前往美國。當時是我大一升大二的暑假,也是我們媽媽因癌症過世未滿一年的時候,舅舅和舅媽要前往波士頓開會,特地安排帶我和妹妹去美國散散心,當時去了紐約和波士頓,是我們第一次有機會實地到訪其他國家,至今仍很感謝舅舅舅媽幫我們安排這趟旅程。
我第二次到訪美國,則是研究所時期所上安排的美東參訪團,由兩位老師帶隊,前往美國參訪杜克大學、維吉尼亞大學、喬治亞大學法學院,並且安排法學院內的老師及招生人員與我們做對談,讓我們有機會深入了解學校特色。同時也安排旁聽LL.M和JD的課程。
行程還安排參訪美國聯邦最高法院(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美國國會圖書館、律師事務所,博物館巡禮,還去看NBA比賽,是非常充實豐富的旅程。

對於這個難能可貴的機會,當時的我卻退縮了,一來是覺得自己的英文口說與聽力能力不足,二來是考量到旅費(印象中約台幣7-8萬元)對當時的我來說仍是不小的負擔,因此我婉拒這個機會,遲遲沒有提出報名。
我的恩師知道後打電話給我,告訴我此類參訪團幾年才舉辦一次,機會相當難得,希望了解我不參加此次參訪團的原因。
我誠實地把我的顧慮告訴老師,老師想了一下跟我說:「語言能力就是要敢去用、敢去說,你跟著我做研究這段時間,英文能力進步不少,缺少的只是信心,勇敢的去嘗試你會發現自己的語言能力比想像中的好很多。至於旅費,若有顧慮老師可以幫你出一部分,這麼難得的機會不要放過了,去美國走一趟看看,或許你會有不一樣的體悟。」
老師一番話讓我十分感動,考慮幾天後我正式報名美東參訪團,旅費則從我入學以來擔任老師研究助理薪資存下來的錢支付,不想動用老師的錢。這趟參訪之旅也是我和杜克大學第一次邂逅,更加深了希望有朝一日能夠到美國留學的夢想。

教育部「國際共同人才培育計畫」
2015年中,在律師工作相當上軌道後,評估自己能夠同時兼顧律師工作和學業,我報考了母校的博士班,並順利通過筆試和口試,成為當年唯二錄取的博士生之一,並在9月入學,開啟另一階段的求學生涯。
博士班一年級那一年,教育部開辦「國際共同人才培育計畫」,全國大學校院共有17校,共計送了99個申請案,分為人文藝術、社會科學、數學自然、生物醫農、工程及應用科學等五大領域審查。教育部於105年(首年)共核定7校18案通過,其中在法律領域,只有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和政治大學法學院取得此計畫補助。
此計畫將培育重點放在博士班的學生,旨在引導國內的博士班與國際學研機構(含大學、研究中心)建立合作培育模式,鼓勵各大學與國際學研機構建立緊密的合作關係,採2年在國內修課研究、2年國外修課研究、1年完成論文模式,逐步深化博士培育方式。其中國外修課研究期間,教育部將補助學生生活費每年150萬,至多2年。
我的母校往年即常與杜克大學法學院保持密切合作關係,我的恩師和學長(也回到母校任教)也是杜克大學畢業的法學博士。兩位老師在此計畫上不遺餘力,積極與杜克大學洽談合作,爭取讓博士班學生能夠藉由國際共同人才培育計畫赴杜克大學研修兩年:一年擔任訪問學者,另一年修讀LL.M學位。
國際共同人才培育計畫的出現,對我來說真的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一方面是我已就讀博士班一年級,本即具有博士生身分,具備申請此獎學金的資格,另一方面從小在心裡萌芽的留學夢很可能因為這個計畫而實現,給予我經濟支持,能大幅減輕出國帶來的經濟壓力。
國際共同人才培育計畫,是我實現出國留學夢想的契機。